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
[筆記]寺廟合法化的困境與爭議
今天一早就看到這篇新聞
宗教團體佔國有地5年就可買地 藍綠竟都提案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55447
然後好巧不巧高中同學又丟訊息問我另外一則新聞
不敢得罪神還是為選票?4500間違建寺廟擬「就地合法」
http://www.setn.com/news.aspx?pagegroupid=1&newsid=65311
翻翻資料,自己從2011年開始接觸宗教寺廟合法化的業務
一直到2014年的年初開始減少相關業務的時間比重
雖然不過短短三年時間,如果把有去實地走訪過的算一算
就會有三十幾將近四十間宮廟,多半集中在西半部
看到這兩個新聞其實心裡蠻感慨的,未來大概也不會再有機會跑相關業務
就當做是替自己做個紀錄,寫篇文章留念一下
底下想談談台灣宗祠寺廟在「合法」這件事情上,普遍性的問題
到底怎麼樣叫做「合法」?合不合法對這些宗祠寺廟又有什麼差別?
現況有什麼窒礙難行的地方?真的不合法就是該死嗎?
國有地能不能有條件承購?農地寺廟就地合法又有什麼影響?
再來如果還有時間,才來看能不能談上禮拜也很夯的保護區變更問題
因為我從來就不是個用功的學生,所以還是會盡量用簡單好懂的方法寫
艱澀專業的用詞我一是不會,二是不愛,有錯漏就請多包涵囉~
-我-是-正-文-開-始-的-分-隔-線-
[宗祠寺廟現況]
台灣的宗祠寺廟統計到104年底,登記有案的有12093座
其中有正式登記的7312座,補辦登記的4781座
這裡說到的正式登記,就可以說是已經「合法化」
補辦登記的呢,其實嚴格說起來是不合法,但是有報備給政府知道
而如果算上那些連報備都沒有的,全台灣大概有五六萬座
也就是說所有你在大街小巷上山下海看到的寺廟裡
大概10間有9間是不合法的~
[何謂一間合法化的寺廟]
那到底合不合法怎麼區分呢?其實就分兩個部分
一個是你的土地合不合法,另一個就是房屋合不合法
土地跟房子你都搞定了,就有資格去申請一張黃色的,正式的寺廟登記證(7312間)
那如果你兩樣有一樣沒搞定,或是兩樣都沒搞定但是有誠意要弄
那民政單位也願意發一張綠色的補辦登記證給你(4781間)
剩下我們估計有將近五萬間宗祠寺廟,什麼證都沒有
很多一樣香火鼎盛也不在話下
說合法與否只要搞定兩個部分,聽起來很簡單
但光是土地要合法,問題就百百種
上面兩篇新聞提到的國有地跟農地都只是其中一部分
更多涉及產權、繼承、債務、使用管制、道路、山坡地、水土保持......根本講不完
更不用說房屋要合法,幾乎九成的案例都是除非整間拆掉重蓋否則沒得談的
在這種狀況下說要推動宗教寺廟合法化,我想不出有什麼一體適用的方法
當然就地合法是最快,但是也是最粗糙,若配套措施沒有弄好的話會弄得最慘的方法
[那合不合法化對寺廟有什麼差別]
如果以現況來看,比對過去走訪過的這些個案,我會說,根本沒差別
因為講白一點大家要嘛是根本沒在怕
要嘛是壓根不知道自己這間寺廟需要許可才叫合法
台灣宮廟文化這麼盛行、各宗祠寺廟也這麼多
除非真的1、太囂張 2、沒後台的 再加上 3、跟周圍鄰居關係不好
搞得一天到晚被人檢舉,才可能真的被地方政府勒令拆除
否則多半是過得好好的,沒人會來找麻煩
(但我看過好幾間後台超硬所以囂張到你沒親眼看到難以想像但還是沒事喔!)
在這樣的情形下哪間宮廟會願意主動尋求諮詢?
會願意花幾百上千萬搞兩三年只為了一張黃色的證書?
在這樣的狀況下會真的願意尋求正式的途徑申請合法登記的只有幾種狀況
一是那種非常非常知名的,台北的話行天宮、松山慈惠堂那個等級的,肯定合法
二是有財團法人立案,在土地產權跟稅務安排上有優勢的宗教團體,也比較願意做
三就是新建寺廟,從找地買地開始規劃的,也有機會按步就班
上面這三種情況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共通點
就是他們通常比較有錢,就算是神明要住的地方,也要有錢才能合法啊!
在這邊我要額外說明一下
不是寺廟蓋得大間、占地廣闊、金碧輝煌的就一定合法喔
也有可能恰恰相反~因為後台夠硬~
可以蓋得極盡華美,有些又會藏在山邊,其實很難發現
[所以占用國有地跟農地的寺廟就地合法對嗎?]
那既然對大多數的寺廟來說合不合法沒有差別
上面那兩個新聞提到的就地合法是不是就沒差了呢?
當然不是這樣,但又沒有單純到說,把這些國有地上跟農地上的未登記寺廟
都當成腦滿腸肥盆豐缽滿的壞蛋就結案了
講這些問題需要進一步談到土地使用
國有地的爭議除了是產權問題也會牽涉使用問題
農地的爭議就比較單純是使用問題了
先講結論,無論國有地或農地的寺廟要放寬,重點都是只限定已經蓋好的寺廟
有良心一點就進一步限定寺廟的建築完成日期
比方說民國90年之前蓋好的之類
無論如何都要把握的就是,不能讓新建寺廟也有同樣的放寬
而我相信沒有官員會腦殘到敢這樣做,而且就算總統也沒有這個權限
所以一些網路評論說什麼開放以後農田全都會變寺廟
其實是不會發生的~
農地上的寺廟,就現實來說
今天不管有沒有放寬農地農用這件事,這些已經既存的農地上寺廟都不會拆了
比較要注意的是,這個政策放寬是只針對"已有"的寺廟
還是未來新建寺廟也可以這樣搞?
如果只是針對"已有",那我覺得對現狀影響不大
因為占用已經造成,政府也沒有魄力全拆
對農地的影響是不可逆的,只是說開放這個政策讓人心情很不爽
但就算不開放,已經失去的農地也不會再回來,重點應該放在後續的管制上
比方說就算現在就地合法,也要經過申請登記之後,嚴格禁止進一步的增建改建
雖然我沒有數據可以佐證,但平心而論對農地傷害更大的政策還有很多
看看那精美的農舍們跟資材室們......
再來講到國有地
新聞當中講到的都聚焦在使用滿五年可以讓售,但我覺得比較可怕的
是後面那個也就是
"前項不動產供宗教目的使用之土地,得優先辦理都市計畫或使用地變更編定。"
因為其實國有地讓售本來就有相關法源依據,有一定的程序跟資格限制
讓宗廟可以在租用或占用後,向政府買國有地
只是過去相關規定的法源沒有這麼高的位階
而且不只是宗教寺廟,就算只是路人甲跟國產署租了地或占了地,也可能買得到
現在只是把資格更進一步放寬,更明確化
我也覺得這樣不對,但別說得好像過去從沒這種事發生過一樣
國有地這條新聞比較大的問題的其實不是在產權,而是在使用
今天我跟國家租了一塊地來種田種樹
就算明天國家願意把地賣給我,這塊地還是只能種田種樹
不會因為我買到手了就能拿來蓋帝寶,這就是所謂的在用途上做管制
但要是今天所有宗祠寺廟跟國家承租林地或農地,使用五年申請讓售後
可以接著申請把林地或農地變成宗教用地,那事情就大條了
不是說土地永遠不能變更使用,事實上現行法規就有相關規定
讓你有機會把土地的某類用途變成另一類用途,但並不容易,花費成本、時間都很高昂
而且重點是不保證一定變得過,也不保證你想現在變就馬上變
都會區最少要等三五年才有一次機會
但一般來說林地跟農地的變更,規範是相對嚴格的,甚至可以說,幾乎不可能變得過
(國有地最多寺廟租或占用的就是林地跟農地啦
建地的通常不會是宮廟所在處,而且常常是公部門自己要用)
宗教團體法如果開了此例,只是讓原來的宮廟就地合法那算還好
會不會進一步造成情況惡化才是重點
講到這裡要插播談一下慈濟,網路上已經有人整理出慈濟所有的土地變更案件
過去25年成功變更了10筆土地,總共85公頃
也就是25萬坪的土地,等於整個中正區再加上4個足球場
現在全台灣有租或占用國有地的寺廟面積有到85公頃嗎?我直覺是沒有~
我們在這邊不談慈濟對錯功過(網路上很多討論已經談過了)
我只從用地變更的角度來看這件事
慈濟全部都是把土地變成社會福利專區或是宗教特定專用區,那我們就應該來問一句話
那就是,全台灣有沒有其他的宗教團體,有辦法來辦這些社福用地的變更?
法規跟辦法都在那邊,理論上任何宗教團體都可以按圖索驥
但實際上有誰能做到這個程度?
我個人感覺這就像是以前的特許經營,明著不說,但就是只有你這家廠商做得來
有沒有問題?沒出事都沒問題,而且慈濟還有申請變更唷!
其他更囂張的也不是沒有~XD
[我覺得宗教團體法真正應該解決的問題]
大家要不要猜猜看宗教寺廟現有的法令最近一次修訂是何時?想好了嗎?要公布答案囉~
一個是民國18年,一個是民國25年~Zzzzzzzzzzzzzz
以台灣社會的宗教活動如此繁盛,我們確實需要一部合時宜的法規
撇除負面例子不談,宗祠寺廟確實有教化人心、凝聚情感的作用
與其關注在有沒有那張黃色的證書,我覺得比較重要的是能讓宮廟的社會功能延續
一個政策有利有弊的話,至少我們希望利是遠大過於弊的
舉個實際案例,我自己最早期接觸的,同時也是著墨最深的一個案子
主持是一位敦厚、有修行的長者,聽他說話不會八股無聊,反而是深入淺出,讓人敬服
「名僧不一定是高僧,高僧也不一定是名僧」這句話,就是這位長者跟我說的
我相信每個不同的宗教、每位不同的修行者,追求的東西都或有不同
有名不一定是錯,如果因為名氣能讓更多信眾向善,或是尋求心靈平靜,那也是很好的
但很現實的是,如果希望影響更多人,就需要更多資源來協助,人力物力都是
這位長者雖然有心要辦合法化,但後來卻沒能繼續進行下去,很大的因素是法令的限制
草創時,為了能跟銀行貸款而不得不將土地房屋登記在私人名下
等到寺務運作漸上軌道時,想把地產捐助為寺廟所有,卻因為稅務問題無法執行
若是宗教團體法能順利通過,這個稅務問題就能解決
也能避免長者未來百年之後,土地房屋的繼承問題造成麻煩
我相信一部法令的制定,中間一定牽涉很多利益競合、政治操作
但是總是需要先有一個開始,才能有後續改進修正的空間
如果擔心法令通過後,當中的某些條款可能會圖利特定人士
能直接就法令本身修改當然很好,但也不能忽略政治現實,若真不能改
退一步想,至少立委諸公或政府官員要安排防弊機制跟配套措施
而不是說一翻兩瞪眼,把癌細胞殺死了,其他健康細胞也掛了
認為就地合法就是該死,是很簡單輕鬆的判斷
但想深一點到底是不是這樣一筆帶過就可以,還是應該用理智、用知識判斷才是
-終-於-寫-完-了-好-累-喔-的-分-隔-線-
結果還有幾個點沒寫到,就已經寫太多,而且也累了
可能內容太冷門,就當做是回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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